挪用经费发福利 这种“关怀”属违规(监督哨)
《人民日报》(2025年09月30日 第 19 版)
“当时想,节日将至,对职工总该有点‘表示’。”接受审查调查时,湖北省咸丰县某单位工会主席郑某懊悔不已。
时间回到2023年9月。中秋、国庆临近,该单位工会打算发放福利,但会员数量多,经费一时捉襟见肘。为弥补资金缺口,郑某决定从行政经费中拨付5.7万元至工会账户。随后,工会擅自使用这笔钱采购节日福利,花费2.97万元。
2024年7月,咸丰县审计局审计该单位预算执行情况,发现账目异常。线索移送后,咸丰县纪委监委成立调查组,查阅会议记录、账务凭证,与相关人员谈话,最终确认工会存在违规发放福利问题。
“根据《〈湖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〉有关问题解读》相关规定,行政补助的工会经费不得用于给职工发放逢年过节福利。”调查组有关负责人说,“该单位的行为违反了财经纪律,违背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。”
2024年10月,郑某受到政务警告处分,违规发放的2.97万元福利款项全部退回工会账户。县纪委监委举一反三,在全县范围开展基层工会经费使用专项检查。
【执纪者说】此案中,当事人以“为职工谋福利”为名,擅自将行政经费用于福利支出,看似体贴关怀,实则纪律观念淡薄、公私不分。国庆、中秋将至,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应牢固树立“公款姓公,一分一厘不能乱花”的意识,严格执行相关规定,守住廉洁底线。
(何新宇 周 杰)